財報季
美股財報季:跟台股不一樣的三件事
習慣看台股的人轉看美股,最先感覺到的是「怎麼三個月都沒有數字」。 因為美國沒有月營收公告制度——台灣的上市(櫃)公司原則上須於每月 10 日以前 公告上月營運情形(自 115 會計年度起,保險業及具保險業子公司之公開發行公司得延至每月 15 日以前; 第二上市(櫃)公司則得免公告申報),美國聯邦證券法只要求季報(10-Q)、年報(10-K) 與事件發生時的臨時報告(8-K)。 另外兩個差異是:美股季報期限依公司規模分成 40 天與 45 天兩級 (台灣原則上為 45 天,但第一上市(櫃)公司的第二季為 2 個月), 而且第四季不另外發季報,數字直接併進年報。 以本站資料庫為例,目前已收錄 248 檔美股的 2026 年第 2 季財報,過去 30 天內完成更新的有 623 檔。
※ 本頁整理的是制度與時程,不含任何個股資訊,也不構成投資建議。 法規期限請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與金管會公告之現行條文為準(資料查詢日:2026 年 8 月)。
申報期限:美國依市值分三級,台灣依資本額與上市類型分級
美國依「非關係人持有的流通在外股票市值」把公司分成三級,級距不同、期限就不同。 市值認定時點是最近完成之第二會計季度的最後一個營業日, 所以同一天結算的兩家公司,財報日可以差上半個月——那不是誰在拖延,是法定級距不同。
| 公司分級(依 public float) | 年報 10-K | 季報 10-Q |
|---|---|---|
| 大型加速申報公司(7 億美元以上) | 60 天 | 40 天 |
| 加速申報公司(7,500 萬~7 億美元) | 75 天 | 40 天 |
| 其餘所有申報公司 | 90 天 | 45 天 |
| (對照)台灣上市(櫃)公司・一般 | 會計年度終了後 3 個月 | 各季終了後 45 天 |
| (對照)台灣・實收資本額 100 億元以上 | 會計年度終了後 75 日 | 各季終了後 45 天 |
| (對照)台灣・第一上市(櫃)公司 | 會計年度終了後 3 個月 | 第二季 2 個月,第一、第三季 45 天 |
※ 美國期限依 SEC Form 10-K/10-Q 填表說明,分級門檻依 17 CFR 240.12b-2。 要注意的是,上表的 public float 只是門檻之一:加速申報公司與大型加速申報公司的定義, 除市值級距外都還要求「已受規範滿 12 個曆月」、「至少申報過一份年報」, 以及「不符合小型申報公司(smaller reporting company, SRC)營收測試的適用資格」。 因此 public float 雖落在 7,500 萬~7 億美元,但最近一個已有查核財報的會計年度年營收低於 1 億美元、 仍具 SRC 資格的公司,並不算加速申報公司,而是適用「其餘所有申報公司」的 90 天/45 天。 這項營收排除條款由 SEC 於 2020 年新增(Release No. 34-88365,2020 年 4 月 27 日生效)。
※ 台灣以證券交易法第 36 條第 1 項為原則(年度財務報告 3 個月、各季 45 天、每月營運情形 10 日以前), 但該項本文明定「除情形特殊,經主管機關另予規定者外」,並於同條第 2 項授權主管機關另訂辦法。 依金管會「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及營運情形公告申報特殊適用範圍辦法」第 3 條: 自 111 會計年度起,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 100 億元以上之上市(櫃)公司,年度財務報告不得逾會計年度終了後 75 日; 自 110 會計年度起,第一上市(櫃)公司之第二季財務報告不得逾第二季終了後 2 個月; 第二上市(櫃)公司依註冊地國或上市地國法令公告申報,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不得逾會計年度終了後 6 個月。 另依同辦法第 2 條,金融控股公司、銀行、證券、期貨及保險等事業,各該事業之相關法令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最容易踩到的一點是:美股沒有第四季季報。 Form 10-Q 的填表說明明文寫著第四季不需另外申報,那一季的數字併入年報。 所以美股的 Q4 財報看起來「特別晚」,不是延遲,是它本來就走年報的時程。
財報季的節奏長什麼樣?
美股財報季通常在季度結束後約兩週展開,慣例由大型銀行族群率先發布,接著是科技與消費類股,中小型公司收尾,一輪大約六週。 台灣的節奏則是「月營收 → 季報 → 法說會」三段式,兩邊的追蹤方式完全不同。
發布時間也不一樣。美國企業幾乎不在交易時段公布財報—— 一份以 2006 至 2014 年約七萬筆帶精確時間戳記財報所做的研究指出, 逾九成(約 95%)的公司採取不在盤中公布的政策;在這些非盤中時段發布的財報中,收盤後(after the bell)與開盤前(before the bell)大致各半,收盤後略多。 另一份研究(deHaan、Shevlin 與 Thornock,2015 年發表於《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 樣本為 2000 至 2011 年逾十二萬筆財報)則顯示,盤中發布的比例由 2000 年的約 21.5%, 逐年下滑至 2011 年的約 2.2%。要注意這是市場慣例而非法規要求, SEC 規範的是申報期限與公平揭露(Regulation FD),不管幾點發布。
對台灣投資人來說,這代表大部分美股財報會在台灣時間深夜或清晨出現, 而且盤後時段的成交量小、買賣價差大,那個價格不一定會延續到隔天正常盤。 交易時段的完整對照整理在美股交易時間對照台灣時間。
「優於預期」其實是常態
依 FactSet 的統計,S&P 500 成分股實際每股盈餘高於分析師預估的比例,五年平均約 78%、十年平均約 76%。 也就是說四家裡有三家以上都會「優於預期」——這是基準線,不是稀有事件。 知道這個數字,看到「優於預期」的標題時才不會誤判它的資訊量。
至於優於預期是否等於股價上漲,答案是不確定的。 學術上有財報後價格漂移(post-earnings announcement drift)的討論, 但 2025 年的檢視指出這個效果高度取決於衡量方式; 實務上也常見每股盈餘優於預期、股價卻因為財測保守或毛利率下滑而下跌的情況。 本站不對這類關係做任何預測或建議。
財測:美國沒有制度,台灣有制度
這一點常被反過來理解。美國完全沒有成文的財測制度—— 沒有任何 SEC 規則要求企業提供獲利預測,給不給、給多細全由公司決定。 之所以幾乎每家大型公司都會給,是市場慣例; 而財報稿開頭那一大段前瞻性陳述免責文字,來自 1995 年私人證券訴訟改革法的安全港規定, 條件是該陳述須明確標示為前瞻性並附上具體警語。
台灣反而有成文的財務預測揭露準則。依《公開發行公司公開財務預測資訊處理準則》第 5 條,公司「得」以簡式或完整式財務預測公開; 同準則第 6 條另有一個很有台灣特色的機制:公司若不依準則方式,卻在新聞、雜誌、廣播、 電視或網路上發布營收或獲利的預測性資訊,金管會得請公司補行公開完整式財務預測。 制度存在但採自願,所以實際公開財測的家數不多——這是「有制度不等於有揭露」, 和美國的「沒有制度但普遍揭露」正好相反。
為什麼本益比昨天和今天不一樣?
美股習慣用近四季(TTM,過去 12 個月)的實績每股盈餘計算本益比。 近四季是最近四個已公布季度的加總(不是平均), 每當新一季財報申報,最新一季併入、最舊一季剔除。 所以每個財報季,分母會自動換一次——股價沒動、本益比卻變了,多半就是這個原因。
本站的量化評分也採同一口徑:財務數據以近四季合計為準, 公司公布新一季財報後,隔日清晨的重新計算就會反映。 目前收錄到 2026 年第 2 季的美股有 248 檔。 評分只是把公開財報整理成一個可比較的數字,不是買賣訊號。
財報前為什麼高層突然不講話了?
那是緘默期。要注意的是,季度財報前的緘默期在美國並非 SEC 明文規定(首次公開發行與募資的靜默期才有明確法律), 而是公司自訂的最佳實務,常見做法是財報發布前約 30 天開始, 也有公司提前兩三週或在拿到季末數字時才開始。所以各家起訖不一致, 「查不到公司說法」本身通常不代表任何事。
怎麼追蹤
本站的財經行事曆列出未來兩週的美股財報預定日與經濟數據發布日; 選股工具則顯示各項指標的實際數值與評分,所有計算方式公開,資料每個交易日更新。 我們不提供個股推介。